EN 18031系列标准为上述要求提供了具体技术规范,随着EN 18031系列被列入OJ,并允许企业采用自声明或者第三方合格评定方式满足合规要求。但制造商需要特别注意其官方限制条款,否则可能无法通过合规声明:
限制一:标准中的“背景”与“指南”章节无效
EN 18031-1/2/3中的“rationale”(制定背景)和“guidance”(实施指南)章节仅作参考,不作为合规依据。
限制二:允许用户不设置密码(包含PIN码)
如果设备采用鉴别密码的方式进行用户身份认证,且允许用户不设置或使用任何密码(包含PIN码)的情况下使用产品,则不能采用自评估声明的形式宣称合规。
举例来说,若手机、平板设备如果允许“无密码使用”,须采用第三方合格评定路径。
但请注意,如设备配对采用密钥进行身份认证而非密码,则可以采用自评估声明的形式合规。
限制三:特殊场景的额外要求
A.对于儿童玩具与监护设备(EN 18031-2适用):
若设备采用基于角色、自主或强制访问控制,但不支持家长/监护人控制管理权限,则不能采用自评估声明宣称合规,须采用第三方合格评定方式。
例如:涉及产品包括儿童玩具、可穿戴设备、婴儿监护类无线电设备。
但由于儿童玩具和监护设备相对风险较高,高度建议企业采用第三方合格评定路径。
B.金融功能设备(EN 18031-3适用):
涉及产品包括支持虚拟货币交易的无线电设备(如支付终端、加密货币硬件钱包)。若仅满足标准中的“安全更新”条款(如数字签名、安全通信等单一措施)不足以防范金融风险,需结合多重防护机制。须采用第三方合格评定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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